(含本数)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2、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
3、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4、除第十六条第五、第六、第七款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外,董事会对其他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12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5、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该记录由公司存档。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
f第二十条总经理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建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公司
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总经理也可由董事长、董事兼任。
第二十一条经营管理机构1、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建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公
司设总经理一人,由董事会聘任;总会计师一人。2、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与解聘;合资公司其他管理人员由总经理聘任与解聘。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为合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经董事会聘任,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的职责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总经理行使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工作。
总经理具有如下职责:1、执行董事会的经营方针决议,且对企业盈亏负直接责任;2、制定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并经董事会批准后,负责实施;3、向董事会报告公司中期计划及年度计划的制定情况、年度工作报告以及各项
计划的完成情况及经营情况;4、领导公司职工,决定一般职工的录用、解雇、人事任命、人事考评、奖惩事
宜;5、在总经理职责的范围内,代表公司进行对外谈判、签署文件;6、签署董事会授权的公司对外合同,并处理所有相关事项;7、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购买及转让固定资产;8、负责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9、处理其它董事会授权的与经营有关的各种事项。
第二十三条对总经理的限制
f公司的总经理原则上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不得参与和本企业有商业竞争关系的其他经济组织。
第二十四条高级管理职员的辞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