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以内的每人每天30元;市区外长途行车单程150公里(含150公里)500公里每人每天40元,另外补贴住宿每人每天20元;市区外长途行车单程500公里(含500公里)以上的每人每天50元,另外补贴住宿每人每天30元。3、小车司机、货车司机的行车补贴中包括伙食(占80)和通讯费(占20)补助,司机所使用的手机号码应属本地号且具有漫游功能,禁止使用外地电话号码,出行前在人力资源部将联系电话备案,司机出行时间超过1天的从次日起每天上午要主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联系部门负责人,及时准确汇报出行情况,若遇行车司机手机关机或超过4小时电话无法接通的,则所有的行车补贴按照50计发,同时综合业务部要按照公司《通讯费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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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司机出行若由除公司之外的其他人员提供本人伙食或住宿的,不予报销相应的伙食和住宿费。
第八条公司试用和临时用工人员出差补助标准凡在试用或临时用工阶段的人员,其出差补助标在试用或临时用工阶段的人员,的人员准参照同级别正式员工补助标准的70%执行,转正后70%执行,按照正式员工出差补助标准执行。按照正式员工出差补助标准执行。
第九条公司实习人员出差补贴标准
公司在岗实习人员出差补贴一律按附表4、附表5的标准执行,并计入各部门成本。的标准执行,并计入各部门成本。
第十条员工出差应遵守的事项1、出差人员必须按计划前往出差地点,无特殊原因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若有变动需事先请示主管领导并获批准,同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之人力资源部以便备案;2、乘坐汽车、火车必须按正常路线,不得无故绕道。若有因私事绕道者其绕道部分的一切费用应由本人承担,因私事绕道所耗时间按事假处理;3、出差人员每到出差地点或出差地变更时需将联系方式报人力资源部。4、出差期间,严禁用公费游山玩水、请客送礼;严禁收受礼品,违反者一切责任由个人承担;5、工程现场人员配置要严格按照规定编制选派项目经理和施工技术人员,不得擅自增派人员;所确定的施工工地人员在出差之前必须在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办理工程及现场施工人员的登记备案手续,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凭登记备案的人员信息给予确定出差天数及各项补助核算;若发现有擅自增派施工工地人员的情况,人力资源部将不予确定增派人员出差天数,财务部也不予核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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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6、出差必须按出差申请的地点前往施工工地,要求施工工地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长住工地,不得随意离开所负责的施工工地现场,人力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