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与之相对应,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作为对价。
f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9分,共18分39金某于2008年6月27日进入A公司工作,工作期间,双方连续签订了两份劳动合同,时间分别是2008年6月27日至2009年6月26日、2009年6月27日至2011年6月26日。2011年6月初,公司以金某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结婚并怀孕生子为由提出解除合同。金某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问:1本案中用人单位与金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4131答:用人单位与金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因为A公司规定女性劳动者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生育,显然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所以为无效劳动合同。2公司在金某的要求下是否必须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什么4119答:A公司在金某的要求下必须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假设金某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了虚假的学历,金某是否履行了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请分析劳动者履行告知义务的条件有哪些答:金某未履行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第8、9条规定,劳动者应当如实向用人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就业状况、工作经历、职业技能、健康状况等证明,因此金某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40赵某于2008年1月到甲公司担任会计工作。双方订立了劳动合同,约定合同的期限为2008年1月18日至2011年1月17日。合同到期后,双方未再续签劳动合同。赵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甲公司为其出具终止合同证明和办理社会保险及档案转移的手续并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甲公司认为赵某未与公司办理辞职手续并拒绝办理工作交接,同时赵某涉嫌经济犯罪侵害了公司利益,该案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因而不同意赵某的仲裁请求,请求依法驳回赵某的仲裁请求。问:1赵某拒绝办理工作交接,甲公司能否以此为抗辩理由拒绝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拒绝办理社会保险及档案转移的手续,为什么4141答:不可以。赵某与甲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视为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