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资金的项目完成后,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项目竣工结算审计。1、分公司的以下事项须经分公司班子成员会议(1)一般专项工程项目的上报。(2)单项3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开支,以及10万元以上的生产开支、物资或设备采购、一般专项工程项目实施,其中需经集团批复的要先批复才能实施。2、以下事项须经实业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1)本部及各分公司的年度预算编制和分配方案。(2)分公司单项50万元以上的一般专项工程、重大专项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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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上报集团公司。(3)涉及使用国家专项资金的项目上报及实施。3、耒杨发电厂的煤炭采购定价、结算以及质量管理等事项均须经耒
杨发电厂的煤炭管理委员会会议。相关会议纪要报实业公司备案。第九条报销时间的规定1、原则上在完成审批流程后财务方予报销,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遇
特殊急付报销,在领导出差情况下,允许电话请示报销后补签。2、原则上超过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费用将不予报销,特殊情
况需经董事长、总经理或分公司总经理同意。第三章日常费用的审批管理
第十条日常费用审批管理1、公司本部费用审批权限属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分公司审批权限属分公司总经理及支部书记或专职副书记。2、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3、资金支付的批准方式为书面形式。4、各级审批、审核人员职责:经办人对业务真实性合理性负责。部门负责人审核真实性和合理性。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真实合理性和可行性。财务负责人审核票据合法性、合规性,核定报销金额,并审核是否在预算范围内。董事长、总经理(或分公司总经理)审批是否同意支出。各审批审核人员审批时必须要有明确的审核审批意见。5、公司及分公司的费用支付以“谁批准、谁负责”为原则,经办人、审核人、批准人要对由本人经办、审核批准支付的费用承担相应责任,以防范资金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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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费用报销人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规违纪报销费用。(2)审核人、审批人在资料不全、原始凭证不充分、项目不真实的情况下不得签字准予报销。6、财务人员在收到报销单据后应审核报销单据的填写、粘贴是否规范,是否经过有效批准,所附单据是否合法合规等,对符合要求的报销单据应及时审核,经逐级审批后交与出纳付款,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报销人并向报销人说明退回理由。7、出纳收到报销单后应检查部门负责人、各级审批人员签名等是否齐全,对审批手续齐全的报销单据应及时给予报销,对不符合审批手续的报销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