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将追究考勤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2、公司机关实行上下班刷卡考勤制度。所有员工出勤必须亲自刷卡,不得委托或代人刷卡。因特殊情况不能刷卡时,应提前向值班人员说明原因。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将按下列条款处理:(1)工作时间开始后未到岗的为迟到;迟到一次扣除半天岗位工资;工作时间结束前下班的为早退,早退一次扣除半天岗位工资;(2)公司员工上下班忘记刷卡或签到,应由本单位主管给值班人员出具证明,否则,视为迟到或早退。3、各分公司、指挥(项目)部实行签到、点名的考勤制度,每月公布考勤情况;4、旷工期间,停发一切工资待遇。连续旷工超过10天不满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20天不满30天的,予以辞退;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的,予以除名。
第二十条加班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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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公司机关工作人员没有特殊原因,一般不予安排加班加点;
2、实行轮班工作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轮班工作视为正常工作。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实行计件、承包的员工,不执行有关加班加点的工资制度;
3、公司员工确因工作和生产需要加班加点的,原则上安排调休或补休。如不能调休或补休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第二十一条考勤记录及检查:1、考勤管理部门需将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汇总公布,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五章员工请假与休假第二十二条公司员工因公(私)外出或休假,必须按规定请假,按时归队销假。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请销假制度,认真做好各种假期的登记工作。各种假期满两天内必须到准假单位向领导销假,经批准续假的按事假处理,超假的和不按时销假的按旷工处理。第二十三条假期种类与休假时间:一、法定节假日。元旦、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各1天,春节、“十一”国庆节各3天。二、探亲假: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30天;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安排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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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配偶和父母居住一地的员工不享受探望父母假;4、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
际增加往返路程所需天数;5、家居公司所在地的本公司双员工探亲假由在基层工作的一
方使用;6、女员工在享受产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