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日常考勤及假期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及适用范围
1、目的:为规范员工考勤管理,统一企业形象,提高员工士气,增强公司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合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条:日常考勤管理规定
一、作息时间及打卡相关规定1、作息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8:302、打卡相关规定:(1)上下班必须打卡,早上打卡时间超过8:50视为迟到,晚上无故早于18:30打卡视为早
退。(2)公司员工一个月内超过1次迟到或早退后,再犯者根据次数予以相应处罚:一次内罚款
10元,二次罚款20元,以此类推,当月累计迟到超过5次(含)以上按事假一天处理,并扣除当月全勤;当月累计迟到超过10次以上,予以辞退。
(3)不允许漏打卡,若因工作原因造成未打卡的,需及时到综合管理部领取《未打卡证明》填写签字,凡是在次月5日后递交的《未打卡证明》视为无效;若无故漏打卡的,按旷工处理。二、工作日
周一至周六,周日根据情况安排值班。三、弹性工作制
1、平日(周一至周六)员工因实际工作必须延长工作时间的,公司采用弹性工作制,即员工当日晚于正常下班时间者可以于次日上午迟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
2、对于申请弹性工作的员工必须补签《加班考勤表》,程序如下:(1)当天下班前时填写好《加班考勤单》,加班考勤单中需注明次日到岗时间,放回综合部指定地点;(2)次日按约定的到岗时间上班时由本人交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总监签字后,交综合部备案;(3)原则上以考勤系统记录、《加班考勤单》上约定的到岗时间及主管总监的签字为综合部的考勤依据,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到岗或事先未填写《加班考勤单》或没有主管总监的签字者均按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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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到或旷工论处,若因情况特殊无法事先填写《加班考勤单》的员工,须电话或短信请示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告知综合部,并在上班第一时间补签《加班考勤单》。四、请假
1、除每周日和每年法定节假日外,任何类别的假期都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总监事前审批,并报综合部登记、备案,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计;
2、因故请假,本人填写《加班考勤单》,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总监审核签字,待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返岗时须及时销假,《加班考勤单》由综合部备案,作为月末考勤统计依据;
3、如有紧急情况无法事前请假,应在上班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负责人,由其部门负责人代本部门下属到综合部告假,并于员工上班当日补办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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