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赛、青少年信息学初中组奥林匹克竞赛的获奖成果;(8)科技创新成果及研究报告。在开展的科学素养教育和“小发明”、“小创造”、“小制作”活动中,获得的科技创新、社会研究报告;(9)各类“节日”及活动获奖。在学校、教育部门组织的“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及文艺汇演中获得的成绩;参加学校教育部门组织的“中华诗文诵读”、“百家讲坛”、“学生论坛”、“辩论会”、“演讲会”等,以及摄影展、书画展、征文等比赛的获奖成果;(10)校报、校刊负责人及节目主持人。校报、校刊及校园社团刊物的主编、副主编,学校电视台和文艺活动的优秀节目主持人;(11)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及作品。在校报校刊,或教育行政部门、学术团体编印的正规书刊上发表的文章,在公开出版的报刊和书籍上发表的文学作品。(12)“读书活动”成果。在参与中小学“读书活动”过程中取得的成果;(13)体育考试成绩及各类比赛获奖成果。参加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体育考试成绩及参加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学生运动会,获单项奖或集体奖的获奖成果;(14)特殊才能展示成果。对于一些有特殊才能,但没有实证材料的考生,学校对其特殊才能展示进行评定的结果。(15)其它能够反映学生特长的成果。六.评价程序1.学校成立评定工作委员会,制定实施细则,校内公示。报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2.向教师、学生及家长宣传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目的和意义、标准和办法,搞好动员工作。3.每个班级成立一个评定小组,制定评定计划,征求学生意见,报校委会批准后,进一步向学生及家长宣传,并以班级为单位开展评定工作。4.根据学生成长记录袋组织评定工作。5.班级将公示结果报校评定委员会。6.评定结果在校内和学校网站上向学生、家长公示5个工作日。并书面通知家长。7.校评定委员会在公示一周内承办学生、家长、教师申诉与举报,而后进行审核批准。8.学校每学期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填写在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单,核准后备案,并装入学生成长记录袋。并上报教育局普教科。七.评价结果的呈现和使用1评价结果的呈现(1)等级表达,分为ABCD。
f(2)学生自我评价(描述性评语)。(3)学生成长记录袋。2评价结果的使用(1)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2作为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之一。3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八.学校复审及措施保证1各班级评价工作小组将标志性成果材料、“量化计分表”、“汇总表”呈报给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