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为全体在校学生。2评定的总分值、评定要素分值及分值段。建立并评价学生成长记录袋,学生综合素质主要应以学生的成长记录袋为载体,根据日常积累的素材进行定性或定量的评价。内容包括:基础信息、学科课程成绩、地方与校本课程成绩、综合实践活动情况、社团等活动情况、身体素质发展状况、学生体质水平、心理健康发展状况、标志性成果和学期评语等。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总分值为100分,各年级等级的折合办法。七年级折合办法:总分常规量化分数(附表270例表3)*50民主评议分数(附表1)*30学业成绩*20标志性成果得分。八年级折合办法:总分常规量化分数(附表270例表3)*40民主评议分数(附表1)*30学业成绩*30标志性成果得分。九年级折合办法:总分常规量化分数(附表270例表3)*30民主评议分数(附表1)*30学业成绩*40标志性成果得分。初中毕业生总等级分值的计算办法可按初一20、初二30、初三50计算后划分等级。3班级评价工作小组汇总全班学生常规量化评价、民主评议评价、学业成绩评价、标志性成果量化评价的分数,计算出总分,由高到低按30、40、30的比例确定A、B、C、D四个等级。D等学生的设定,原则上不高于1,指有重大问题和受处分在评定时未取消处分的学生。4学业成绩计算方法:学业成绩(按等级折算分数计算)科目数60(地方课程综合实践等级折算分数)科目数20(音乐美术体育成绩)320(初三在文化课中加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得分)5标志性成果计分方法:(1)三好优干分别按校级1分,区级2分,市级3分,省级5分,国家级10分。本项取最高项计分,不累计。(2)其他奖项按校级02分,区级05分,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5分,累计得分但最高不超过10分。五.学生综合评价标志性成果的范围(1)人生规划成果。学生的人生(或职业)规划及研究报告等成果;(2)三好优干。学校有教育行政部门等部门(单位)授予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3)社区服务组织者。参加社区服务、志愿者服务活动的优秀组织者及在社区岗位的成果;(4)社会实践成果。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及在综合实践基地集中学习的成绩;(5)学生社团负责人。学生社团组织的优秀负责人,参加学生社团活动取得的成果;
f(6)研究性学习成果。开展小课题研究性学习的成果,包括过程记录和研究报告;(7)电脑制作等比赛获奖。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电脑制作与机器人大赛、科技创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