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第十四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为了促进我校学生德、智、体、心理等多方面健康发展,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对初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二、评价内容
(一)具体内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2.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3.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4.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
f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二)评价等第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通过《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守则》反映,除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外,其它各项均以等级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打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2.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凡符合基本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