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和实行”的制度变迁形式7。这种变迁的发生主要由于原有制度安排下无法获得的利益所引起的,它通常是一种从整体到局部、自下而上的变迁过程。(2)强制性制度变迁。它是指“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和实行”的制度变迁形式。学者林毅夫认为强制性制度变迁可以弥补诱致性制度变迁存在的缺陷,如诱致性制度变迁所带来的持续制度供给的不足,而国家的干预可以弥补持续的制度供给不足7。”并且,政府还可以依靠其强制力等的优势来减少或遏制“搭便车”等常见的现象,从而降低制度变迁的成本。
(二)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现状的制度变迁分析目前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不完善状况,究其原因,是制度失败的结果。当前,在我国养老保障制度问题上,存在着大量的缺陷与漏洞现象,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尽管是多方面的,但制度是其最深层次的原因,它表明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着重大的缺陷。1养老保障制度非均衡的制度分析制度经济学家认为当社会处于制度均衡状态时制度变迁不会发生变化,而一旦社会出现非均衡情况,制度变迁就会发生9。从当前养老保障制度所出现的各种问题中,可以看出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明显处在一种制度非均衡的状态。从养老需求层面看,农村人口老龄化速度快,老龄化人口不断攀升对养老需求不断增加9;从养老供给层面看在我国,养老保障制度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制度供给主要靠国家承担,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传统的养老方
f式主要靠家庭和个人,而对不承担赡养责任的个人或家庭也没有相关的惩罚措施,更严重的是,农村尚未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10。多年来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使农村家庭养老的资源越来越缺乏负担加重。加上农村人口绝对值的增加,人均土地量的减少土地功能弱化等因素导致农村养老保障能力急剧降低。农村养老保障需求和供给失衡家庭养老功能逐年弱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变迁迫在眉睫9。
2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运行机制的不健全当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出现的问题,是持续的制度非均衡状态的必然表现。(1)农村养老保障系统不全面,工作人员待遇低,管理水平有限。首先,在很多实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地区,农民投保率颇低,回报率低,难以起到养老保障的效果。其次,对于农村的养老保险经费的投入,国家和地方财政投放低,几乎全部由农村各人承担,这对清贫的农民来说,是笔很大的开支。另外,农村的养老保障管理机构不完善,并无专人管理,也缺乏监督。(2)农村养老保障的法律不健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