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摘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经2011年1月19
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590号令,公布并施行。拆迁已成为近年来社
会不容忽视的焦点问题。新条例的出台,废除了《城市房屋拆迁管
理条例》,一时之间,社会各界讨论纷纷。笔者就新条例的优点及
仍存在的弊端发表谈谈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公共利益征收程序征收补偿弊端
中图分类号:d920
文献标识码:a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目的在于规范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物权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
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而制定。经2011年1月19日
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
家宝签署国务院第590号令,公布并施行。拆迁一词,相信大家并
不陌生,已成为近年来社会不容忽视的焦点问题。新条例的出台,
废除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一时间,从“拆迁”到“搬迁”
的演变引起社会广泛讨论,这仅仅是当局者简单的文字游戏,还是
实质性的改变?再者,具体的公共利益应当如何界定?新条例中关
于搬迁的条件和程序规定,是“真正的民主”还是“形式上的民主”?
均成为热议的话题。本文将从新条例基本内容入手,对新条例进行
简单的解读,从进步之处和缺陷部分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f《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五个部分组成,第一章总则由七个条文组成,明确界定了制定本条例的目的在于规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对条例的一个总结。第二章规定征收决定相关问题,由八至十六条组成。其中第八条对公共利益以列举方式进行了界定,是一个重要条款,下文将详细进行说明。第三章对补偿问题进行了规定,其中包括补偿内容,方式和程序等等。第四章对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由五个条文构成较为简单。最后一个部分为附则,由一个条文构成即新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废止。
一个新条例的颁布,必然有它的进步之处,同时也固然存在一些缺陷。下文笔者将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颁布,结合具体条文,就其利弊进行分析。
一、新条例的进步之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立法备受全社会高度关注。新条例的立法理念与设计思路,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