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本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参加脱产学历教育员工应符合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较好,专业对口,确有培养前途,男35周岁以下、女30周岁以下等条件(参加自学考试的人员,可不受专业、年龄限制)。员工申请研究生学历教育学习不受年龄限制。第十二条员工自我学习(培训)
f用人单位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种提高自身知识素养和业务能力的学习、培训(包括函授、自考等)。
第十三条学历资格审定:员工参加各类学习班、党校、职业技术学院(校)、夜大、电大、函大、成人高校、远程教育(培训)网校等取得的学历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根据“湘组[2003]33号”文件规定进行审定。未经审定,一律不予认可。
第十四条参加脱产大专及以下学历教育学习毕业后(含集团公司与高等院校联合培养生),必须工作2年以上,才能再参加高一层次的脱产学历学习;参加脱产本科学历教育学习毕业后,必须工作3年以上,才能再参加高一层次的脱产学历学习。
第十五条采取灵活培训方式,避免和减少“工学矛盾”。凡某一培训项目,培训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的,培训机构应上门服务。确因机考原因,委培单位暂时无法解决要求数量的计算机时,可先上门培训,考试地点由培训机构选定。任何培训机构均不得以机考为借口,拒绝上门服务。
第四章安全培训管理第十六条员工的安全培训坚持全员培训、强制培训、培考分离的原则。员工培训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技能(术)培训。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是指为了使员工掌握或提高安全知识和劳动技能(术)或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针对本岗位的专业特点,结合所在单位现行生产技术和劳动组织条件,采取多种形式对受训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劳动技能、专业技术、管理知识的学习,包括新员工入职前培训、区(队)、班组长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的安全管理培训、矿长安全资格培训、特殊工种培训、员工安全劳动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内容。不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非安全生产管理技能方面
f的培训。集团公司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是实施员工安全培训的主管部门,负
责对本级培训中心的安全培训进行业务指导,并对所属(辖)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监督、检查。
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或委托矿区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对所辖单位员工安全培训的全部考务工作,包括考试题库的建立(考试题库由安全生产部门提供备选试题)、考试题目的确定、试卷的印刷、监考、阅卷等。
考试考核组织工作由各培训单位人力资源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