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会实践中,传统孝观念不发展变化,许多思想家都从不同的角度阐发自己的见解,丰富和补充它的内涵。综合各家之言,传统孝文化的基本内涵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养亲敬亲。孝道文化首先倡导的是孝敬、奉养自己的父母。“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哀哀父母生我劳瘁。”《诗经小雅蓼莪》仅就生命的孕育与成长的艰辛而言难道我们不该感激生养我们的父母吗?孔子说“父子之道天性也。父母对子女的爱以及”子女对父母的报答是人之天性。而且对父母的孝不能仅仅是物质上的奉养更重要的是一种感恩之爱使父母内心愉悦否则“虽日用三性之养犹为不孝也。《孝经纪孝行章第十》”每个人最应该感念的是自己的父母懂得了对父母的感恩也就懂得了珍视骨肉亲情懂得了亲人之爱。所以感恩是仁爱的源泉所谓“爱亲者不敢恶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第二、珍爱生命在中国古代社会,孝是保障人口延续的一套规则。生儿育女被视为子女义不容辞的义务和孝行。因为它不仅仅是子女一单方面责任,而且也是“继志述事”所必需的。《易经》云“天地之大德口生”,表现出古人对生命的重视,相反,视“绝无祖祀”为悲,“无后”为最大不孝。诚如《孟子离娄上》所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生儿育女被摆到孝行之首。但是,广而言之,如果笼统地把“无后”都说成不孝,缺乏科学性。众所周知,繁衍后代是人类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种源于生命遗传本能而又升华为人类社会的身心统一体的传承延续的观念,既是自然本有的,又反映了人类社会生活的主体的基本价值之所在。散在的个体的延续并集合,就构成了民族文明的载体,而人的身心统一体延续的中断,也就宣告人类文明的终结。“孝”就每一个体而言,《孝经开宗明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孝之始也”。意思是说,子女的身体是父母的续体,因而,爱惜自己也就是对父母行孝。对此孟子、荀子还作了进一步阐发。《孟子离娄上》云“不失其身而能事亲”,认为“守身”才能尽事亲之道。朱子注云“守其身,使不陷于不义也;一失其身,则亏体辱亲,虽日用三牲之养,亦不足以为孝矣。”就是强调要爱护身体,珍惜生命,勿为非作歹,站辱父母,至陷于不义,而枉父母之生。荀子则反对与人争斗,认为“斗者,忘其身,忘其亲,忘其君也”《荀子荣辱》。珍爱生命,乃行孝之前提。第三、尊老爱幼只要是德行,便是孝行。《孝经》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是一切道德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