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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孝文化的历史嬗变及社会功能
计志宏摘要:“孝文化”是中国传统道德思想的核心其内涵从最初的孝亲意识逐渐演化为社会伦理和政治伦理乃至化为国家的治国方略。在中国历史上发挥着社会稳定、家庭和谐、文化教化等积极的社会功能。分析中国传统孝文化的合理内涵,突出其历史价值,不仅有利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而且对保持国家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关键词:中国传统孝文化孝亲意识
以孝道伦理为核心内容的孝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在其数千年的发展演变中孝成为中国人立身、处世的基本准则之一也成为封建统治者治国安邦的重要方略。作为一种道德意识和价值理想孝是中国古代家庭、社会、国家的精神基础,对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教育及法律观念、国民性格等产生了重要影响。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从孝意识到孝文化孝文化的源起和嬗变孝的观念源远流长甲骨文中就出现了“孝”字。许慎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在我国最早解释词义的专著《尔雅》中,其首篇之一《释训》中对“孝”的解释为“善事父母为孝,善兄弟为友。”《辞源》对“孝”字注释的第一义为:“旧时称善事父母为孝。《尚书尧典》“克谐为孝。《论语学而》“弟”:”:子入则孝,出则悌。”因此可以说,孝字的注释义应该是子女对父母的善行和美德。中国人的孝观念产生于原始社会后期。康学伟博士在《先秦孝道研究》一书中指出“孝观念的形成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亲亲之情二是个体婚制的建立。而这两个条件的成熟当在原始社会晚期即父系氏族公社时期。”而且“这时的孝观念只是一种敬亲爱亲的感情并未超出自然之性尚不具有阶级性”P5。《诗经1正如小雅蓼莪》所云“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蓄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可见懂得善事父母、报答父母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良知本性。这种亲情回报的纯朴情感也是人类最基本的孝意识。西周时期,宗法制度确立孝与宗法开始建立联系。虽然宗法和孝的主旨目的不同但也有共通之处就是它们都通过对祖先的祭祀来表达尊祖孝祖之意。西周建立起完善的宗法
f制就把孝纳入宗法的范围由此孝的对象由在世的长辈及去世的父祖追溯到更为久远的祖先;孝也由单纯的亲子伦理、家庭伦理扩大到宗族伦理。春秋以后个体家庭相对独立养亲逐渐成为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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