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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自营业执照签发后两年内全部到位如未按期交纳,应按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一条出资证明书股东缴纳其全部出资额后,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公司据此向股东出具出
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采用记名方式,并写明公司的名称和设立日期、货币名称、出资额、
出资日期及出具出资证明书的日期等等。
第十二条股东的责任及出资额的变更1、股东责任(1)、各方均有责任:按规定按期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协助公司办理有
关事项的审批事宜;协助办理有关成立合资公司的事宜,包括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办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其他有关事宜;协助合资公司办理融资事宜;均有义务为合资公司提供掘进机市场的经营信息,协助合资公司承揽市场订单。
f(2)、各方按出资比例共同分享合资经营公司的利润并承担其风险及亏损。各方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资公司承担责任。
(3)、在公司经营期间:甲方负责公司的主要管理和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培养和掘进机制造相关的施工方面管理、技术人员;乙方主要负责设计,制造,研发,引进技术的消化转换,新技术开发,售后服务以及进行市场经营工作等方面;合资公司成立后,乙方协助合资公司引进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制造人才,以尽快提高合资公司技术研发等级和速度,实现全断面掘进机制造品种的多样化和自主化,尽早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断面掘进机;甲乙丙三方均承诺,在合资公司正式运营后将不单独或与合作各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展全断面掘进机制造、运营等相关业务,除非得到另两合作方书面认可。
2、出资额的变更(1)、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并经审批机构批准。增加或减少的注册资本按各方出资比例认缴或核减,并依法于批准后的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2)、股权转让应符合《公司法》、《合资法》、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律及规章制度要求。
第六章董事会和监事第十三条董事会成立日
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四条法人代表董事长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根据本章程行使职责。董事长由于某种原因不能行
使其职责时,由副董事长行使职责,副董事长不能行使职责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行使职责。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2、检查董事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3、代表公司依法签署董事会决议或授权的有关文件;4、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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