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成品试验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式和数据均应用合格的书写材料书写(不得使用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书写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归档,均应为A4幅面;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全名,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代替签名。各种记录、表单、通知单等均应有统一编号。(三)施工记录、验评单、验收单的记录应真实可靠,数据齐全。检查项目和检查结果尽量用数据填写,少用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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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表述(检查项目中可用文字表述的除外)。(四)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
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所有应归档的单据、记录等均不能用喷墨打印机打印。
(五)设备厂家提供的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试验报告、检测报告、商检记录等文件材料必须为原件,且用合格的纸张和书写材料书写。有些尺寸过小的证件,如产品合格证等应统一粘贴在与说明书纸张规格相同的纸张上。
(六)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
(七)引进技术工程的设备订货合同及其附件、招投标书等重要依据性文件材料应字迹耐久、清楚,不能用复印件归档。中译文应同外文原文一同归档。
第十八条竣工图文件质量要求(一)竣工图应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中竣工图编制要求进行编制。竣工图应完整、准确、清晰、规范、修改到位,真实反映工程竣工时的实际情况。(二)在竣工图编制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将有变更的部分编制竣工草图,竣工图编制单位在竣工草图的基础上编制正式的竣工图。(三)应编制“竣工图编制总说明”,在总说明中应叙述竣工图的编制原则、各专业的竣工图卷册目录以及编制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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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况。对每册修改图纸,应编制分册说明,内容包括:修改内容、修改原因、变更单号、提供修改资料单位等。
(四)竣工图的编制深度应与施工图一致,凡四级图有修改的,又需要修改五级图或清册的,应继续修改。
(五)对于隐蔽工程的竣工图,不仅要依据设计工地代表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联系单,还要依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施工记录。
(六)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洽商、材料变更、以及施工记录、质检记录、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相符合。
(七)国外引进项目、引进技术或由外方承包的建设项目,外方提供的竣工图应由外方签字确认。
(八)建设单位应负责或委托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