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时20、定量60、定性20。若当月维修工作未按时完成,则扣定时分值;未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则扣除定时和定量的分值;若按时完成了全部工作量,但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返工,则应扣除定性分值。设立评分指标的划分要求根据工作的性质,科学的划分。第七条评分点评分点即为该项工作完成的标准或达到的目标。
f例如:工作内容是“完成本月度经营目标100万元”,则该项工作的评分点即为“营业额达到100万”。再如:工作内容是“完成《××管理办法》的起草、报批和印发执行”,则该项工作的评分点即为“《××管理办法》发文”,如不能提供《××管理办法》的发文文本,则意味着该项工作未完成。第二节《部门月度工作计划(任务)考核表》由工作完成等级、工作内容(注明责任人)、配合部门、完成时间、评分指标划分、分值、自评分、工作进程状态、考核评分、考核说明等项内容组成(详见附件2)。第八条自评分自评分是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月计划的完成情况,对本部门工作的评分。应当严格遵照计划中的评分指标、评分点等内容进行自评分。第九条工作进程工作进程是指该项工作的完成情况,例如:工作内容为中心客房无投诉,当月中心客房未被投诉,则在工作进程中应表述为“无投诉”。第十条考核评分考核组对各部门月度计划中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以实时抽查等方式,遵照各部门计划中的评分指标、评分点、增减工作等内容进行评分。
f第十一条考核说明当考核评分与自评分不一致时,说明考核组对该项工作的自评分不认可,那么考核组需要说明考核评分的依据。第十二条增减工作《审批表》作为该项内容的附件,若无《审批表》视为无增减工作。申请增加某项工作时,应当同时注明该工作对应的分值,凡总经理批准增加的工作,将同时增加得分;凡总经理批准减少计划中某项工作,则可得到该项工作对应的全部分值。第三节《部门月度工作增减审批表》由申请状态、申请事由、工作内容、分值、主导配合部门、主导配合部门意见、考核组意见、总经理审批等项内容组成(详见附件3)。第三章部门月度工作计划评分办法第一节评分的基本原则第十三条以分值及评分指标划分为依据的原则(一)扣分以该项工作的分值为限,即每项工作扣分最多不超过该项工作分值;(二)根据每项工作的扣分情节(未按时完成、未完成规定数量、未达到既定目标或效果)按所占比重扣分。例如:某项工作在当月内完成了规定的数量,达到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