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基”攻坚实施规划2004-2007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0445号【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20040423【实施日期】20040423【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基”攻坚实施规划2004-2007年》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44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扶贫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基”攻坚实施规划20042007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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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基”攻坚实施规划2004-2007年(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04年4月15日)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的通知》国办发200420号、《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布置编制“两基”攻坚20042007年实施规划的通知》教财2004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的意见》桂政发200359号文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区41个尚未实现“两基”的县扎实做好工作,确保全区到2007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基”攻坚实施规划20042007年》。一、提高认识,打好“两基”攻坚战我区实施“两基”攻坚,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根本上解决我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大措施。对于普遍提高我区劳动者素质、缩小我区与其他地区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差距,对于维护我区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加快富民兴桂新跨越战略步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从2004年起到2007年,要切实把“两基”攻坚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确保我区“两基”攻坚任务如期完成。我区的“两基”工作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