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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政〔2010〕9号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高职教育发展特点与学院办学实际需要从行业企业选聘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我院担任兼职教师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之一。近年来,我院充分利用本地区社会人才资源优势,不断吸引专家、学者、工程技术人员、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为学院建设服务,建设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的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对学院教学改革、专业和课程建设、教学科研水平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对外聘教师的聘用和管理工作学院本着“按需聘用、保证质量、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教师聘用原则1、按需聘任原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考虑外聘教师任课:(1)专任教师紧缺、教学任务难以落实的;(2)个别课程现有师资暂时不能胜任的;(3)校内生产性实训、校外顶岗实习期间无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的;
f(4)因特殊原因需要,必须外聘教师授课的。2、聘约管理原则。完善聘约,明确外聘教师的职责、待遇和工作要求,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依约管理。3、动态管理原则。外聘教师的聘任实行聘期制与考核制相结合,学期调整与学年聘任相结合,适时调整不符合要求的外聘教师与稳定优秀外聘教师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机制。4、院系定责管理原则。人事处、教务处进行宏观管理,系(部)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二、外聘教师的类别1、外聘专职教师:与学院正式教师一样参与学院各项教学活动,承担相应教学、教研教改及相联系的其他教学工作任务等。
2、外聘兼职教师:仅参与学院的教学活动,承担相应教学任务。3、客座兼职教授:参与学院的教研教改,对学院有关专业的发展、学院的建设提出建议和意见,为学院的专业和学科建设、学院的对外联合办学提供帮助,在学院不定期举办专题讲学、报告等。4、其他特聘教师:除以上类型其他外聘教师。三、外聘教师聘用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教育工作;熟知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及教育教学规律;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责任心强;专业技能或专业知识水平较高,有较强的表达能力,身体健康,能服从和胜任学院安排的教学工作,遵守学院教师的管理规定。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具有高级工资格以上的能工巧匠。3、鼓励优先聘用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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