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根据学院发展和教学需要,为充分利用和共享社会优秀人才资源,提高办学效益,规范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的聘任工作,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外聘兼职教师本办法所指外聘兼职教师是指根据我院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受聘于我院教学岗位的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条聘任原则外聘兼职教师的聘任以教学单位为主体,人事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参与,根据学院师资队伍结构及兼职教师数量比例要求,遵循“按需聘任,总量控制;竞争择优,严格考核”的原则。第三条聘任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责任心强,能自觉遵守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二)符合《教师法》所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基本条件,一般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和本科院校任教经历;(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1
f(特殊专业经申请后可适当放宽);(四)具有承担课程教学所需的专业教育背景和专业水
平,系统掌握相应学科知识、了解学科发展趋势;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在实习、实训指导等某一方面具有突出特长,能适应聘任单位专业教育教学、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改革的要求;
(五)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能保证教学质量;(六)身心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经申请可适当放宽)。第四条招聘要求及聘任程序(一)招聘渠道各教学单位可通过人事处在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等有效途径发布招聘信息,并鼓励教职员工积极推荐,拓宽兼职教师来源。(二)面试组织及考察1各教学单位负责对应聘者的基本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次审查。
2各教学单位应考察和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教学能力与水平。对没有高校教学工作经验的应聘者,须组织试讲,经考察合格方可聘为兼职教师。试讲时,须有教务处和人事处代表参加。
3用人单位提出明确的考核聘任意见报人事处,人事处
2
f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分管人事的院领导批准。(三)签订聘任协议1对确定聘任的兼职教师,由学院人事处与其签订聘
任协议并加盖教学单位公章,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2外聘兼职教师按课程讲授任务聘任,聘期一般为1~
2年。3聘任协议一式三份,学院人事处、教学单位、外聘
兼职教师各存一份。(四)提交基本材料每学期开学初,教学单位应将本学期确定聘任的兼职教
师名单及相关材料交人事处备案。需提交的材料包括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