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促进发展。着重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促进学校的发展为目标,评估学校的教学管理过程。引导学校在制度建设、课程管理、教师成长、校本教研、课程开发、课题研究、评价改革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建立起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有效机制,使学校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不断的发展和提高。2、软件为主,从严要求。以评估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软件”为主,着重对申报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措施落实、进展情况和管理成效等进行评估。对学校现有的各种“硬件”设施,主要评估其服务教学工作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f3、动态管理,定期复查。对通过评估验收的先进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查,不搞“终身制”。对已通过评估并被确认的先进学校,经复查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限期加以改正,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先进学校的称号。复查一般为每35年进行一次。4、辐射带动,与时俱进。被确认为教学管理先进的学校,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深入教育教学和内部管理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先进学校要主动传播先进的教育理念与先进的教学管理经验,主动发挥先进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带动区域内其他小学的共同发展。三、申报资格符合下列所有条件者,方可申报市级先进学校的评估验收: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2、学校近三年内无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3、学校具有一定的办学规模(至少应达6个教学班以上的完小校)。4、已达泉州市级教学管理先进学校评估标准并通过县级验收。四、认定标准认定标准申报学校在市级复查中总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的,方可认定为“泉州市小学教学管理先进学校”。五、评估程序确认泉州市小学教学管理先进学校必须经过学校自评、县级验收,市级复查三个程序。1、学校自评。学校在开展自评工作中,要认真学习验收标准、明确创建意义、建立自评机构,制订创建计划,拟订自评细则,对照标准收集和整理反映学校教学管理水平的有关资料、数据、信息,客观确定自评结果,撰写自评报告,自评已达“先进标准”的,可申报上级验收。2、县级验收。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的验收申请,应组织验收小组认真做好验收工作,形成结论性的验收报告,对学校的验收应及时进行
f总结反馈,对已达市级教学管理先进学校评估标准最低分值的可要求市级复查。3、市级复查。市级复查是根据县(市、区)教育局的复查申请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