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文件
泉洛教人〔2010〕泉洛教人〔2010〕47号
关于推荐参加泉州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关于推荐参加泉州市中小学教学名师推荐参加泉州市中小学教学培养人选选拔工作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培养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南少林武术学校: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实施泉州市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泉教人〔2010〕54号)及《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泉州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泉教人〔2010〕15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我区组织推荐参加泉州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我区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民办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在职在岗教师。二、选拔条件具体见《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实施泉州市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泉教人201054号)选拔教学名师培养人选的有关规定。选拔条件的补充说明详见(泉教人2010151号)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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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三、推荐名额泉州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对象人选的选拔推荐名额按115的比例分配给我区14名:其中中学7名、小学5名,幼儿园2名。四、评选办法和程序评选办法和程序1.本次推荐选拔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牵头组织实施,采取分级评选,逐级推荐的办法。2.评选对象首先由所在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并公示一周。被推荐者应报送申报材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区教育局对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并按市教育局下达名额1:1比例组织评选、推荐,所确定的推荐对象在本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申报材料详见(泉教人2010151号)文件(申报材料)规定。申报材料请于11月5日前报送我局组织人事股。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到组织人事股邮箱:ljjyrs163com。五、评选工作要求评选工作要求1、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广大教师十分关注。各校要充分认识实施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认真做好人选的遴选推荐工作。2、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选拔条件和要求,重点考察申报人员的师德表现、工作实绩、能力与水平,严格按照集体研究、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程序,真正把德才兼备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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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秀人才选拔出来。在保证专业能力和水平的基础上,要综合考虑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兼顾不同学科教师的比例,并注意推荐35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教学一线中青年骨干教师。3、各校要按规定要求认真审核推荐人选的有关材料,确保推荐材料真实、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