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第二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到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七条在合同期限内,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其中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因终止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二十八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以书面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
f障碍造成损失的;5、因甲方或业主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而造成乙方无法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第八章其他事项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满,业主大会尚未成立或虽已成立但未选定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本合同将自动顺延。第三十条本合同续存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需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否则本合同继续有效。第三十一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甲方委派的其他物业服务企业代管。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物业服务费的清算,乙方应当协助甲方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工作。乙方并应当按时撤出本物业区域。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合法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三星级服务标准
一、综合管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