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环境,积极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学校同学的正当权益。(四)加强各校区之间的沟通联系,并加强同其它院校学生及学生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切实指导各系分会工作。第三条本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并为以上两会的团体会员,承认并遵守《中华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第四条本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会员第五条凡有XXXXXXXXXX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第六条会员的权利。(一)有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本会工作的权利。(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七条会员的义务:(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交纳会费。(三)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第三章组织制度第八条本会按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校党委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第九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每2年举行1次,在特殊情况下,经全委会决定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一)听取、审议和批准上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二)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任务。(三)修改学生会章程。(四)选举学生会委员会。(五)讨论、决定应当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它事项。第十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第十一条学生会委员会的职权。(一)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二)筹备和召开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三)任免校学生会主要干部,负责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培训工作。(四)领导各系学生会开展工作,对各系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批评。(五)制定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并对各系学生会具有约束力。
f第十二条校学生会由主席、副主席、副秘书长和各职能部门干部、干事等人组成。根据工作需要设秘书处、宣传部、学习部、文娱部、体育部、生活部、女生部、实践部、保卫部和社团部等若干职能部门,并根据职责范围负责学生的日常工作,聘任1名团委专职教师为秘书长。第四章学生会委员会第十三条XXXXXXXXXX学生会委员会是XXXXXXXXXX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学代会负责。第十四条学生会委员会由学代会选举产生,具有监督本章程具体执行的权力,并可以撤消各系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