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而在今后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少走弯路。其实,人类的认识史就是一个不断接受自然惩罚(如对雷电的认识等)、积累经验(获得知识)、逐渐认识世界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惩罚正是为了使学生在认识之路上少走弯路、错路,避免在人生的道路上出现成本更大的惩罚,所以应成为一种必需的教育手段。李镇东(反罚派):陶行知在担任小学校长时,看到一位学生用泥块砸另一位同学,就制止了他,并要他放学后留下。放学后,陶先生来到办公室时,那位学生已等在那里。先生没有批评他,反而掏出一颗糖给他,说:“你按时到,我迟到了,奖给你。”学生惊疑不定地接过糖。接着,先生又掏出一颗糖,说:“我制止你用泥块打人,你立即住手,我应该奖励你。”学生疑惑万分地接过糖。先生又掏出第三颗糖,说:“根据我的了解,你用泥块砸那些男生,是因为他们欺负女生,说明你有正义感,这颗糖也是奖给你的。”这时,学生激动得流下了眼泪,说:“校长,我错了,我砸的不是坏人,是自己的同学……”陶先生笑了,又掏出第四颗糖:“这颗糖奖给你,是因为你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好啦,我的糖给完了,我们的谈话也完了。”这一连串的“奖励”与大声呵斥甚至体罚相比,哪种效果更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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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晓薇(主罚派):美国前总统里根在他的回忆录中记录了这样一段往事:他小时候在踢足球时不慎将邻居家的玻璃打碎了,邻居要他赔125美元。他的父亲知道后对里根说:“玻璃是你打碎的,这钱要你自己赔,我先给你垫上,你以后必须还我。”于是,里根放学后每天都到街上给人家擦皮鞋,攒足了钱还给父亲。里根在回忆这段往事时说,他从这件事中懂得做错了事就要承担责任。正因为懂得犯了错要承担责任,他才会时时警醒自己不犯错、少犯错。如果当时里根的父亲不是对他进行适度的处罚,反而夸奖他“脚法硬朗,力度不错”,这能在里根幼小的心灵中种植下“一个人在犯错之后必须承担责任”的意识吗?惩戒教育必不可少。那么什么情况该罚,怎样罚合适,怎样的惩罚既能起到惩戒作用又能让人心服口服?我们就请学生、老师和家长分别从自身的角度来谈谈这个“罚”字吧。罚出来的美好学生如是说马小帅:我初中以来已在报刊上发表了多篇习作,这得感谢我初一时的语文老师。可以说我今天的作文水平就是他给“罚”出来的。当时只要我们的作文不合要求,他就会在课后将我们叫去,先讲作法,再罚重做。最多的时候,我被“罚”写过五遍。就是在一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