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分级管理总体原则:严格使用、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一般感染患者应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对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已明确病原菌只对二级或三级抗菌药物敏感的患者,可使用二级或二级以上药物治疗。
具体使用方法:1、一级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2、二级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3、三级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证,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病房分级使用办法1、一线医师的处方权限为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二线医师的处方权限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三线医师的处方权限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各级医师开具处方时不得冠签(或代签)名,否则护士有权拒绝执行医嘱。2、一线医师在必须使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而二线医师不在时,应电话请示征得其同意后,开具一次临时医嘱,此后由二线医师再开具长期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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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本方案规定以外药物(常用药除外),一般应视为限制使用抗菌药物,需使用时,必须由二线医师开具。
4、请会诊时,会诊医师建议使用的药物,一线医师可开具长期医嘱,并在病程录中如实记录(上级医师签名)。
5、主管上级医师有权更改下级医师医嘱,下级医师无权更改上级医师医嘱。特殊情况(如抢救、会诊、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等),需更改医嘱时,必须征得上级医师同意,并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录。
6、严格掌握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指征,一线医师只能使用单一抗菌药物,二线医师根据病情可选用二联抗菌药物,使用三联以上抗菌药物时必须由科室行政正、副主任开具。
凡是用二联及二联以上抗菌药物时必须将用药理由详细记入病程记录中(上级医师签名)。
7、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须具有严格的临床用药指征或实验室
依据,由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批签,上报医务科或分管副院长批签后方可使用。同时,向药剂科和医保办备案。
门(急)诊分级使用办法1、普通门(急)诊只能使用非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