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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抗菌药物使用分线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按“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分级管理规定,建立抗菌药物分线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预防和纠正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现象。
第二章抗菌药物分级原则第二条将常用抗菌药物划分成一、二、三线:(一)第一线药物(非限制使用):抗菌谱相对较窄、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小、价格低廉、货源充足的抗菌药物,依临床需要使用。(二)第二线药物(限制使用):抗菌谱较广、疗效较好但不良反应较明显或价格较昂贵的药物,例如第三代头孢菌素等,应控制使用。(三)第三线药物(特殊使用):疗效独特但毒性较大、价格昂贵、新研制上市的抗菌药物以及一旦发生耐药即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品种,例如万古霉素、第四代头孢菌素、碳青霉烯类、两性霉素B、恶唑烷酮类等,应严格控制使用。“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制订一、二、三线药物名录(附件1),并定期调整、更新。
第三章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第三条住院医生处方权限为一线药物,主治医师处方权限为一、二线药物,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处方权限为一、二、三线药物,住院医生、主治医生在值班或急诊时遇到严重感染的情况,可用二、三线药物,但需报医务科备案。第四条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一线抗菌药物进行治疗。第五条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按临床治疗用药方案需要二线抗菌药物治疗时,由药敏结果证实;若无,应由主治以上医师签名。
f第六条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按临床治疗用药方案需要三线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由具有高级职称科主任签名或有感染专科医生会诊记录,或有全院疑难病例讨论意见,或报“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小组”批准。选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从严控制,须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一线以上药物进行治疗,但若培养及药敏证实第一线药物有效时应尽可能改为第一线药物:
(一)感染病情严重如:①败血症、脓毒血症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等合并症;②中枢神经系统感染;③脏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④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心包炎等;⑤严重的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组织炎等;⑥重度烧伤、严重复合伤、多发伤及合并重症感染者;⑦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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