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医院抗菌药物规范合理使用,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
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是指本院医务人员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的过程中,选用适宜的抗菌药物,采用适当的剂量与疗程,在适当的时间,通过适当的给药途径用于患者,达到有效的预防、诊断、治疗疾病的目的,避免和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1、组织机构和职责医院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院长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日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和督查,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2、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制定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3)根据本院用药情况,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和药品分级目录。4)对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一、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则
本规定所指抗菌药物,主要包括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1、严格掌握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及药物的配伍禁忌,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抗菌药物。严格掌握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
2、已确定为单纯病毒感染性疾病及非感染性疾病(无细菌混合性感染)者不使用除抗病毒以外的抗菌药物。
18
f3、对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可疑细菌感染征象者,不宜使用抗菌药物;对病情严重或细菌性感染不能排除者,可在留取临床标本(血、尿、粪、痰及其他分泌物等)后针对性地选用抗菌药物进行经验性治疗,一旦确认为非细菌性感染,应立即停用抗菌药物。
4、凡有感染迹象,并能留取标本者,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尽早留取临床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测和药敏试验,并按药敏结果、结合临床慎重选择或修正原用抗菌药物;急性感染经抗菌治疗72小时后疗效不显著,要多方面查找原因,如属细菌耐药所致,应及时改用敏感抗菌药物。
5、对轻症社区获得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