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500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7)由公司指定由专人负责每月油卡充值,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司机在卡内余额小于300元及时报备行政部。每次加油时,司机需在《车辆加油记录表》做好登记记录,以备报销时核对。7、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处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
第五章
车辆保险
第18条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第19条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分担。第20条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第21条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2条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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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无照驾驶。(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3)酒后驾车。第23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因驾驶员自身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其罚款由司机个人自行承担罚款及驾照扣分。属于公司因素造成的违章,公司自行承担相关罚款。行政部负责每月在网上查询违章记录一次,对于违章车辆及时公布。第24条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第25条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第26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
费用报销
第27条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仓储、主城区车辆费用于每底,随同附上《车辆加油登记表》及《车辆行车记录表》报销,此表作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