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九条乙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为新入职的劳务外包员工办理社保当月24日前入职的劳务外包员工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当月社保费用当月24日后含24日当天入职的劳务外包员工乙方从次月起为其缴纳社保费。
第五十条当月24日前离职的劳务外包员工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其当月社保费用当月24日至最后一日离职的劳务外包员工因其次月的社保费用已经产生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该员工的次月社保费。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停保而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十一条乙方按法律规定从劳务外包员工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第五十二条乙方为劳务外包员工办理补充商业保险团体意外险保险费12元人月由劳务外包员工承担此条需要外包员工自己申请方可购买。
第三节伙食与住宿
第五十三条劳务外包员工的伙食标准与甲方相同岗位或相近岗位的员工相同使用甲方宿舍者需向甲方支付元人月或元人天从劳务外包员工工资中扣除。
第五十四条劳务外包员工的住宿标准与甲方相同岗位或相近岗位的员工相同在甲方食堂进餐者需向甲方支付元人月或早餐元人午餐元人晚餐元人夜宵元人从劳务外包员工工资中扣除或劳务外包员工现场凭饭卡或现金结算。
第五十五条甲方变更劳务外包员工食宿标准的应当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第四节休息休假
f第五十六条甲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安排劳务外包员工休假劳务外包员工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第五十七条在甲方工作两个月以上的劳务外包员工甲方应当按其入职时填报的工作年限依法安排带薪年休假。
第五十八条甲方保证劳务外包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五节劳动保护
第五十九条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劳务外包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劳务外包员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劳务外包员工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劳务外包员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甲方应避免将劳务外包员工安排到有安全隐患的工作环境如有劳务外包员工因工作环境引起身体不适甲方应进行适当的治疗和调换否则甲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体检费、医疗费、精神损失费、职业病鉴定费。
第六十条甲方根据劳务外包员工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劳务外包员工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免费安排劳务外包员工进行体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