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第六十一条甲方按照国家、省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
第六十二条劳务外包员工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劳务外包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六章劳务外包员工患病和伤亡处理
第一节工伤处理
第六十三条劳务外包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包括视同工伤的情形如职业病上下班途
f中的交通事故由甲方先行处理并及时通知乙方。因甲方处理不及时导致损失扩大的甲方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十四条劳务外包员工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乙方按《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负责工伤申报和索赔工作甲方需提供相关的证明和材料。
第六十五条劳务外包员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按照医疗终结期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六十六条工伤保险赔付范围之外依法应当由单位承担的费用如护理费、伙食补助、交通费、职业病鉴定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由甲方承担。如需垫付医疗费等费用的由甲方负责。若甲方怠于履行上述义务乙方按法律规定向劳务外包员工支付相应款项后有权向甲方索取。
第六十七条因一方过错导致员工未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由过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二节患病或非因工伤亡的处理
第六十八条劳务外包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交通事故、意外事故、急病、遭遇抢劫、故意伤害等罪犯伤害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其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甲方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如需垫付医疗费等费用的由甲方先行垫付。若甲方怠于履行上述义务乙方按法律规定向劳务外包员工支付相应款项后有权向甲方索取。如果劳务外包员工自付医疗费有困难的甲方在无法定义务的情况下仍应酌情给予物质帮助。
第六十九条劳务外包员工在医疗期内的工资由甲方支付不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十条患病的劳务外包员工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法律
f规定执行由甲方承担。
第七十一条劳务外包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按《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1997》办理保险赔付范围之外依法应当由用工单位承担的费用如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一次性抚恤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