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转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试用期员工管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新入职未转正的试用期员工进行客观、公正、合理的考核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爱晚红枫集团公司各部(室)、属下各单位。
第二章新员工转正规定第三条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第四条院校新毕业学生从入司之日起前三个月为见习期,见习期满经审核合格,方可进入试用期;第五条试用期目标包括三个方面:工作任务承担和完成方面,公司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学习掌握方面,公司文化理念理解和适应方面。第六条员工根据试用期目标制定、实施个人学习和工作计划,
主动向上级汇报进展情况和寻求帮助。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在试用两个月时,至少与员工进行一次面谈,了解员工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文化适应情况、能力发挥和提升情况,听取员工的意见,向用人部门提出有关建议。
第八条员工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转正考核。由员工提交转正申请书至人力资源部,转正申请书应包括试用期工作总结。试用满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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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个月,表现非常突出的员工,经用人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同意,可提前进入转正考核。
第九条转正考核的依据是员工在试用期的实际表现。考核内容分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能力、文化认同三部分,权重分别为50、40、10。
第十条考核人为员工的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对考核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审核,提出有关意见。
第十一条直接上级对员工的考核意见是转正与否的主要依据。通常,考核结果在80分以上的予以转正,其中90分以上并且有重大突出表现的,可以提前转正;考核结果在60-80分视情况可延长试用期或解除劳动关系;考核结果在60分以下的解除劳动关系。除考核分数外,如有其他重要因素需要在转正考核中加以考虑,可以在转正考核表中或另行报告,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经公司审批后,由员工的直接上级与该员工进行面谈,确认结果,提出改进要求。
第十三条考核结束一周内,人力资源部将员工转正申请书及《新员工转正考核表》存入该员工档案。
第三章附则
第十四条经特批重新入职的原离职人员仍需重新试用,特殊情况须经总裁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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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附件1:新员工转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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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新员工转正考核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入职日期
文化程度
毕业院校
专业
部门
岗位
试用期
年月日-年月日
转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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