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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财院〔2009〕34号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教师聘请及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是我院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织部分,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是适应学院改革发展要求,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基础,也是完善我院教师结构体系,强化教学实践环节保障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客观要求。为加强对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和管理工作本着“按需聘用、保证质量、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中的外聘兼职教师是指由学院聘用的除本院在职教师之外的担任校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
第二条学院对外聘兼职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外聘兼职教师的聘期以学期为单位,每学期教学任务完成后,根据学院教学实际需要和本人执教情况可以连续聘任。
第三条各系(部)根据专业教学计划、本系(部)教师队伍的专业结构和教学工作情况,认真落实课务,如现有师资确实暂无力开设或教师数量不能满足开课数量的个别课程含实训课程或实习可外聘兼职教师。
第四条聘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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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一)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自觉遵守我院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理论课教师一般要求具有硕士以上或本科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所学或所从事专业与所聘专业相同;
(三)实训实践教师一般要求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是实践经验丰富的能工巧匠,社会实践经验丰富,具有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四)原则上应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有较强的组织教学能力,能认真履行工作协议,按照要求进行教学并接受教学检查考核。
五身体健康,退休男性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性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确因专业教学急需,报教务处及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批准后,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五条聘用程序(一)各系(部)要认真考察外聘兼职教师的专业能力、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从严把关,确保高素质、高技能的外聘兼职教师承担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二)各系(部)根据新学期教学任务,在教务处下达教学任务两周之内提出外聘兼职教师申请,经教务处同意后,由本系(部)具体落实外聘兼职教师人选,同时明确所要承担的教学任务等具体事项,填写《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登记)审批表》一式二份,报教务处及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查、批准。审批表一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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