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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行为就构成了毫无争议的垄断。而本案涉及到的是反垄断实践极少涉及的竞争或者潜在竞争较为明显的饮料行业,但同时又是在中国的碳酸饮料和纯果汁饮料两个细分市场里的“领头羊”之间的并购,因此在本案中,无论商务部给出何种判决结果,都不会太出乎公众的预料,但与判决结果相对应的判决理由的充分性、合理性以及判决程序完备性等方面却显得尤为重要。
遗憾的是,商务部给出的三条理由都显得似是而非,经不住仔细推敲。而且可能会令商务部尴尬的是,如果上述理由成立,那商务部接下来应该做的就是针对可口可乐中国公司提起反垄断诉讼,因为以上表述中暗含的前提是可口可乐已经在碳酸饮料行业获得了支配地位,从而使得其他企业没有能力再进入这个市场,也已经抑制了其他企业参与碳酸饮料市场的竞争。这在事实上已经认定,可口可乐在中国的碳酸饮料市场上是一个垄断者,因为没有这个前提,也就无法得到收购成功后,可口可乐会在果汁市场成为垄断者的这一结论。
可以说,由于商务部给出的理由过于简单而又显得不够专业,从而也就显得不够权威,这是本次反垄断司法实践中一个最大的遗憾。另一个重要的遗憾是,对于这样一个有较多空前纪录且备受瞩目的收购案,商务部在审查和裁决意见形成的过程中,竟然没有采用召开类似听证会这样公开、透明的信息和意见搜集平台或机制,从而使得在程序上显得不够完备。上述两个遗憾,使得我国《反垄断法》生效后裁决的首个重要并购案例,没能获得宝贵的标杆价值和意义。
原本可口可乐与汇源果汁的并购是你情我愿的事,并不关乎民族尊严和国家安危,但是在此之前,苏泊尔、南孚电池、中华牙膏等大批民族品牌被外资并购,每次收购中都遭遇大量的公众反对。此次可口可乐汇源果汁收购案中,也有超过80%的被调查者以保护民族品牌为由加以反对,并祭起反对垄断的大旗,以致收购方不得不就此向中国商务部递交反垄断申请。而且,自传出可口可乐将收购汇源果汁的消息后,朱新礼就面对着部分公众称其“卖国”的舆论压力。尽管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3月22日指出,汇源果汁法律意义上来说,是一个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外国公司,所以,该收购案只是两个外国公司之间的兼并,只涉及到中国对这两个企业在中国销售产品的经营集中度的审核问题。该消息发布后,坊间对汇源果汁突然变身外企有诸多舆论,但权衡之下,公众仍愿将其视为民族品牌和中国企业。
类似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中国部分公众有典型的民族品牌情结,将商业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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