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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案的思考
作者:彭欧健来源:《群文天地》2012年第12期
摘要: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是自《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被商务部禁止的集中案件,被称作是我国《反垄断法》打响的第一枪,并且也引发了广泛的热议。商务部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从市场份额及市场控制力、市场集中度、集中对市场准入和技术进步的影响、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及品牌对果汁市场竞争产生的影响等方面对此项集中进行了审查,并最终做出禁止收购的决定。通过对此案的具体分析,商务部的决定虽然严格按照我国《反垄断法》来做,但仍然有合法但不合理的嫌疑。这充分说明我国在反垄断制度层面上仍存在着缺失,需要进一步进行细化。①
关键词:可口可乐;汇源果汁;反垄断法;经营者;消费者
汇源集团2008年9月3日对外发布公告,荷银融资亚洲有限公司将代表可口可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At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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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stries以179亿港元收购汇源集团。在经过9月8日的国内企业欲联名上书反对收购案后,2008年9月18日,商务部收到可口可乐公司收购中国汇源公司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材料。经申报方补充,申报材料达到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要求,11月20日商务部对此项集中予以立案审查,12月20日决定在初步审查基础上实施进一步审查,2009年01月06日:并购案反垄断审查进入第二阶段。2009年3月18日,商务部表示: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方案未通过中国《反垄断法》审查。
收购方案被否决之后,不少人认为商务部此举存在保护民族品牌之嫌。据商务部贸研院副研究员梅新育表示:“汇源果汁01886HK注册地在海外的开曼群岛,是一家离岸注册的公司,因此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名义上应该是两个外资公司之间的并购。”②虽然汇源果汁1992年发家于山东,并且其主要资产、业务甚至是市场都主要在中国,但是,在名义上它仍然不是中国公司,而属于外资企业。广大民众倾向于将它称作民族品牌,或多或少是基于民族情结、爱国情绪的。
市场准入问题是反垄断法审查中必须回答的严肃的竞争问题,这与所谓的民族品牌问题完全是两个概念。因而汇源是不是民族品牌,并不是反垄断审查需要考虑的因素,与商务部禁止此项收购无关。对于汇源果汁这种主要资产和业务都在国内的离岸公司而言,如果收购公司股份则视为收购外资公司,如果收购资产则视为收购境内公司。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全部股份是否视为外资收购内资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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