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50,则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通过后才能执行。
第十五条激励基金在下一年度的经营成本中列支。第十六条激励基金总数核算公式为:
F(X2X1)R其中F:本年度为实施分红权激励提取的激励基金总数;
X2本年度净利润;X1:上一年度净利润;R:本年度激励基金的提取比例;第十七条综合考虑激励对象个人所担任岗位的重要性和个人绩效评估结果,分别确定岗位分配系数和绩效考核系数,公平合理地分配激励基金。第十八条个人绩效评估由人事部根据本制度第六章的绩效考核办法对激励对象组织实施。第十九条单个激励对象的激励基金岗位分配系数不得高于当年激励基金总量的10。具体岗位分配系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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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序号岗位名称1公司经理2公司副总3行政人事主任4部门经理5财务会计6财务出纳7预留职位8预留职位9预留职位10预留职位11预留职位12预留职位合计
人数11131111111114
岗位分配系数1010101055555555100
岗位级别T1T2T3T3T3T4T4T4T4T4T4T4
第二十条激励对象可分配激励基金数计算公式:FATF×GWi×JXi×1T
其中FAT:激励对象税后可分配所得的激励基金;F:本年度为实施分红权激励提取的激励基金总数;GWi:第i个激励对象的激励基金岗位分配系数;JXi:第i个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系数;《绩效考核表》中百分制评
分所得总分×100;T: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第二十一条当年度未分配激励基金的处理方法:对依照各激励对象岗位分配系数GWi和绩效考核系数JXi所计算的各激励对象税前可分配激励基金总数,小于本年度为实施分红权激励提取的激励基金总数F时,余额部分转入下一考核年度进行激励基金的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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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六章绩效考核办法
第二十二条绩效考核原则:(一)体现本公司的愿景、宗旨与战略目标;(二)将公司发展目标和个人发展目标紧密的结合起来;(三)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四)公正、公平、合理地评估组织和个人绩效。
第二十三条绩效考核周期:以公司业绩目标考核年度为一个周期。第二十四条每年年初,人事部根据激励对象所在岗位的岗位职责,确定绩效考核内容(见附件1《绩效考核表》),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绩效考核,其中工作业绩是重点考核内容。第二十五条每年年末,根据年初确定的考核内容,进行个人绩效评估,根据考核得分结果确定绩效考核系数,并将绩效考核系数作为计算激励对象可分配分红权激励基金数额的一个依据。
第七章分红权激励基金的分配与发放
第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