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宝星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员工分红权激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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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目录
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4第三章分红权激励对象的确定4第四章业绩考核指标、业绩目标的确定5第五章分红权激励基金核算、提取及处理方法6第六章绩效考核办法8第七章分红权激励基金的分配与发放8第八章特殊情况下分红权激励制度的管理办法10第九章附则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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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规避员工的短期行为,维持企业战略的连贯性,开拓企业与员工的双赢局面,实现对企业员工的激励与约束,使公司员工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四川宝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实施《公司员工分红权激励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分红权激励是指,公司根据每年业绩水平,在完成公司既定业绩目标的情况下,从每年税后净增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激励基金,按照个人岗位分配系数和绩效考核系数,以长期激励形式奖励给公司的优秀员工。第四条本制度实施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收益与风险共但,收益延期支付原则;(三)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四)坚持先考核后兑现。第五条本制度实施意在形成一种高效、可持续的公司经营模式,不改变公司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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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二章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
第六条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图
制定年度分红权激励计划
设定业绩目标和激励基金提取比例确定激励岗位和对象
考核
合格
核算和提取
激励基金
不合格取消本年度计划
考核
不合格取消激励计划的参与资格
合格
参与本年度
激励计划
拟定年度分红权激励基金分配方案
公示
分配激励基金
发放
第一期30
第二期30
第三期40
第三章分红权激励对象的确定
第七条本分红权激励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工作满6个月的员工;(二)年度绩效考核评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