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之诺(香港)鞋服设计中心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实施细则
2017年10月09日
f目录
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4第三章分红权激励制度激励对象的确定方法5第四章业绩考核指标、业绩目标的确定5第五章激励基金核算、提取及处理的方法6第六章绩效考核办法8第七章激励基金的分配与发放9第八章特殊情况下分红权激励制度的管理方法9第十章附则10第十一章附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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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传承之诺(香港)鞋服设计中心(以下简称“传承之诺”)决定实施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计划。
第二条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泉州市伊护航家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的议案、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中高级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及授权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组建薪酬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制定《泉州市伊护航家护理服务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或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的分红权激励是指,公司根据每年业绩水平,在完成公司既定业绩目标的情况下,从每年净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激励基金,按照个人岗位分配系数和绩效考核系数,以长期激励形式奖励给公司的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
第四条本细则是公司薪酬管理委员会实施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工作依据。第五条实施分红权激励的原则:(一)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应与公司的经营业绩挂钩;(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三)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四)坚持先考核后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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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二章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制定年度分红权激励计划
设定业绩目标和激励基金提
取比例
考核
合格
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