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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税收管辖权下,凡具有征税国国籍的纳税人,不管其与征税国之间是否存在实际经济或财产利益关系,征税国都要对其世界范围内一切所得或财产价值征税。因此,纳税人在这种税收管辖权下负担的也是无限纳税义务。(三)所得来源地(财产所在地)税收管辖权1征税国基于作为征税对象的所得或财产系来源于或存在于本国境内的事实而主张行使的征税权,在所得税法上称为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在财产税法上则称为财产所在地税收管辖权。2营业所得来源地的确定在各国所得税上,营业所得通常指的是纳税人从事各种工商业经营性质的活动所取得的利润,亦称为经营所得或营业利润。关于营业所得来源地的认定,各国税法一般都采用营业活动发生地原则,即以营业活动的发生地作为营业所得来源地的标志。3劳务所得来源地的确定劳务所得一般是指纳税人向他人提供劳动服务而获得的报酬。在各国税法上,确认个人劳务所得的来源地标准主要有劳务履行地、劳务所得的支付地和劳务报酬支付人居住地。4投资所得来源地的确定投资所得主要包括纳税人从事各种间接投资活动而取得的股息、红利、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租金收益。各国确认这类投资所得的来源地,主要采用以下两种原则:一是投资权利发生地原则,即以这类权利的提供人的居住地为所得的来源地;二是投资权利使用地原则,即以权利或资产的使用或实际负担、支付投资所得的债务人居住地为所得来源地。5财产收益来源地的确定财产收益,又称财产转让所得或资本利得,是指纳税人因转让其财产的所有权取得的所得,即转让有关财产取得的收入扣除财产的购置成本和有关的转让费用后的余额。对转让不动产所得的来源地的认定,各国税法一般都以不动产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但在转让不动产以外的其他财产所得的来源地认定上,各国主张的标准不一。
二、国际重复征税(一)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
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是有关国家所主张的税收管辖权在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价值上发生重叠冲突的结果。1居民税收管辖权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这一冲突,是造成当今大量的国际重复征税的最普遍的原因。2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居民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f3两个国家的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二)法律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所谓法律意义上的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一纳税人就同
一征税对象,在同一时期内课征相同或类似的税收。
1存在两个以上征税主体;2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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