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市)
街道(乡、
镇)
路(街、巷)
号;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
非住宅
平方米;
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
第二条物业服务用房
甲方应于
(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
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应在项目首批交房15日前交付乙方。物业服务
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位于
。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
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专有部位、专有设施设备损坏时,业
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
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
f一)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物业共用部
位明细详见附件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详见附件四,物业共用部
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五);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六);
(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维护(详见附件七);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详见附件八);
(五)物业使用中对禁止性行为的管理措施(详见附件九);
(六)综合服务(详见附件十);
(七)
;
(八)
;
(九)
。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不含附属间)向业主收取物业
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级;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级;
别墅:
元月平方米;
酒店式公寓:
元月平方米;
低密度联排高档住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
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
f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及公共能
耗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办理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
保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