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中学西校学生德育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一条第二条总则
学生德育培养目标:培养有灵魂、有灵气的阳光少年。德育综合评价是考核学生思想品德、日常行为表现与养成教育
评选优秀学生(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初三推选市、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判断能否毕业等的重要依据。第三条将科学、合理的品德评定贯穿于学生的整个中学生活中,以实现“培养守
法纪、遵公德、明是非、辨善恶、识美丑、肯奉献、能创新、懂环保、善合作、会关心、讲责任、重实践,有健康情趣、良好行为和生活习惯,充满活力和朝气的学生”为目的。第二章德育综合评价的原则和内容第四条学生德育测评遵循过程测评与结果测评相结合、平时表现与特别表现相结
合的原则。第五条学生德育测评的内容遵循“知行合一”的原则,即德育测评学年总成绩中
德育理论占20,德育实践占80。(1)德育理论:以校班会及《东方时空》等为主渠道,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掌握中学生应知应会、《建平中学西校一日常规》、《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能知法、懂法。该部分的评分由课程实施与评价中心统一组织考核,占德育总分的20,满分20分。(3)德育实践:学生的总体表现和日常行为,该部分的评分由各年级组负责,班主任具体执行,占德育总分的80,满分80分。第三章第六条德育综合评价的组织与实施方法
学生德育评定工作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课程实施与评价中心组织、协调,
各年级组、班主任具体实施。第七条学生德育综合评价的实施方法:
(1)班主任负责对学生德育行为考核量化打分。(2)任课教师负责考核学生课堂纪律、学习态度、完成作业情况、尊师、服从管理等方面情况,并应及时将有关考核记录交班主任。(3)各位教师、校值周班、行政值勤人员、课程实施与评级中心负责对全校学生课余时间进行违反校规校纪的扣分及好人好事加分,随时填写通知单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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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班主任及课程实施与评级中心。(4)各班值日班长填写班级情况记录表,根据奖励加分,违反减分的办法,将记录交给班主任。(5)班主任要定期向班内公布加分、扣分情况。学期末班主任汇总积分表,计算出每位学生德育行为考核分数。(6)德育测评成绩,每学期末应填入成绩单,通知家长。(7)德育测评总分低于85分的学生,不能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