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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基金及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校发〔2008〕110号(附件1)
为加强我校本科生科研能力及创新能力培养工作,巩固其专业理论知识,做到理论与实践结合,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一、申报对象及条件1、我校在读普通本科二、三年级无重修课程、无违纪行为的学生。2、项目申请团队由35人组成(含主持人)。主持人及参与人只能参加一个项目。学校鼓励跨班级、跨专业和跨学院联合申报。对于跨学院申报的项目,由主持人所在学院申报。二、申报范围1、与本科所学专业有关的理论及政策研究或调研活动;2、与本学科交叉的相关学科的理论及政策研究或社会调查;3、技术研发等;4、申请者认为有一定研究价值的项目。三、项目申报及立项1、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每学年第一学期初申报。申请者向所在学院提交《新疆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初审筛选,并按学院二、三年级学生总数的3推荐项目报教务处。2、申报材料根据学科分类,教务处聘请专家组织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经批准后正式立项。3、每个申报项目须有本校指导教师1名。4、申请人已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考虑。5、每年立项数原则上不超过50项。四、项目管理1、立项项目的完成期限为一年;最终成果的字数不得少于15万字。2、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研究计划,如因客观原因确需变更,应及时填写“本科生科研项目情况变更申请表”,经指导教师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3、教务处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项目启动6个月后,项目主持人须填写并提交《本科生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对不按时提交《本科生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者或项目无明显进展者,要求其限期整改或撤销项目。4、项目完成后,项目主持人须填写《新疆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项报告》,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项目结项鉴定工作。项目主持人应向教务处提交相应的成果形式,
f如论文、调查报告、所开发的软件及程序等。5、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结项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应提前15天向教务处提交“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延长期限最多为半年。五、经费管理1、经费来源:项目资助经费从学校四项教学经费中划拨。2、学校按照1000元项的标准拨付项目资助经费。学校正式公布立项决定后,项目主持人可凭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经费申请单到学校财务处预支50经费。项目结题后,项目主持人凭相应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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