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强化全员质量意识,生产出满足用户要求的优质产品,此产品质量在每一道的工序中能在严格状态下运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外购材料、配件的检验
1、入厂后,由采购部门报检。报检时,应提供商品名称、产品名称、规格、材质、采购数量、质量证明等相关资料,检验机构凭报检单按照抽样检验规定进行取样。采购部门因市场原因无法索取质量证明时,可由供应商复制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无质量证明时,检验人员可以拒检。2、部门应按检测项目,验收标准进行检验,并在检验报告中详细记载结果,注合格或不合格,对于无法检验的项目,由检验部门负责委托检验。3、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凭检验报告办理入库,不合格的不准入库。入厂经检验不合格时,检验部门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部门,采购部门按程序向供货商提出办理换、退手续。二、外购主要配件检验主要配件入厂后,由采购部门报检,并提供供应商名称、配件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级等相关证明资料,由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负责按验收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凭检验报告办理入库。不合格时,由质量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部门,由采购部门办理换、退手续。三、其他外购材料、配件按第二款规定执行,不合格的不准入库,不准
使用。四、需让步接收的材料、配件,必须由采购部门提出申请,技术质量部
确认后由工程师批准,方可办理让步接收入库。五、如主要原材料缺乏,需其他材料代用时,应由生产制造单位提出申
请,技术
f质量部同意,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投放使用。六、原材料、配件检验人员应对其检验的材料、配件做好记录,建立检
验台帐,载供商名称、材料、配件名称、规格、材质、质量等级、数量、检验日期等备查。七、已投入生产的原材料、配件,在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
使用八、未经准许擅自使用不合格的材料、配件时,将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并由责任者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由于检验差错,造成的损失由检验人员承担责任。
九、
产品零部件加工的检验
零件加工检验采用。以自检和互检及专职检验相结合的原则。各工序操作者都应在加工的过程中对自己生产的零部件实行自检、自分,操作者之间进行相互检查,专职检查人员对自检、互检的结果进行检验和相应的巡检,进行最终检查和指导。1、坚持首件检查,以防止批量不良品的发生。变换下列条件之一者,所加工的第一个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