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二0一0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绩效考核办法主送:分局各单位抄送:区委、区政府、市公安局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
2010年4月20日印发
附件二:上城区公安分局队伍建设考核评分标准
上城区公安分局队伍建设考核评分标准
单位整体管理评分标准
1领导班子闹无原则纠纷,影响工作的扣2分。2单位负责人不认真执行上级指示、命令、决策和工作部署,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每人每次扣2分。3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缺一次扣05分。4每周组织一次政治学习,少一次扣05分。5严格执行枪支使用规定,做到枪支、弹药分开存放。违反规定的扣1分。
f6枪库使用的枪支,必须建立严格的登记、交接管理制度,使用完毕,及时收回。违反规定的扣1分。
7各业务部门使用枪支,必须事先填写《使用枪支登记表》,由所在单位领导审核,交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批准后使用,用后应立即交还。不及时交还的扣1分。
8定期检查、保养枪支。淘汰报废的枪、弹要及时造出清册。违反规定的扣1分。
9每月各单位应组织开展一次对民警的内部安全和机动车驾驶安全教育,进行一次内部安全检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每少一次扣1分。民警发生同等责任以上的车辆交通事故,每起扣1分。
10所在民警被分局谈话告诫的,每人次扣05分,黄牌警告的每人每次扣1分。
11民警有违法违纪苗头,所在单位领导主动报告并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不扣分,对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的扣5分。民警违法违纪查实被追究刑事责任扣10分,被纪律处分每人次扣5分,被通报每人次扣1分。
12民警岗位交流、有违规违纪苗头、遇困难挫折有情绪及家庭重大变故时,单位领导必须在三天内进行谈心。不按时谈心的每人次扣1分。
13不重视信访工作,对交办的信访件未按期报结的每件扣05分;虽按期报结,但调查事实不清、定性不准、解决不到位、责任追究不落实,要求重新查报、查处的,每件扣1分。
14在信访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职责或因工作失误、过错造成后果的每次扣1分,被上级信访机关通报批评的每件次扣2分。
15在日常工作中产生公安有责涉法信访的,每起扣2分,因工作不力造成公安有责涉法信访稳控对象赴京上访、大规模集体访、以及其他恶劣影响的每件次扣3分。
16严格执行公安部关于信息安全保密的“八条纪律”和“四个严禁”,违反相关规定的每次扣05分,造成后果的视情加倍扣分。
17严格执行《上城公安分局计算机使用保密制度》有关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每次扣05分,造成后果的视情加倍扣分。
f18被上级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