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广东省“三规合一”工作指南》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城市总体规划
总
体
规
划
阶
佛
段
山
市
城
市
规
划
编
制
体
详
系
细
规
划
阶
段
近期建设规划组团分区规划建制镇总体规划专项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规专项规划
总体规划的编制
图21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2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
为15~20年;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
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佛山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域,应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分区规划,
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强度分区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等做出进
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
制计划。城市新区、旧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
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
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
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2
f3城乡用地
用地分类31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乡规划编制和城乡用地统计和管理工作。32佛山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市域内城乡用地共分为2大类、9中类、14小类;城市建设用地共分为8大类、35中类、42小类。33在佛山市进行规划编制及规划管理应符合表331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表332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的要求。
类别代码
大类
中类
小类
H
H1
H11
表331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
类别名称
内容
建设用地
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等
与国土土地分类适应参考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城市、镇、乡、村庄建设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
城市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
H12
镇建设用地
镇人民政府驻地的建设用地
H13
乡建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