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5年修订版)
1
f目录
1总则12城市规划编制体系23城乡用地34建筑容量控制指标155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166公共设施227道路交通278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339景观与环境4410特定区域4611附则47附录一:用词说明48附录二:名词解释49附录三:计算规则51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61附录五:佛山市单一重现期暴雨强度公式66
2
f1总则
11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为依据,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在佛山市“125”组团的城区及其他镇中心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其他区域参照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和集镇,可按国家、广东省及佛山市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1
f2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21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