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持续发展,根据《云浮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技术管理规定。
12本规定以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依据,参照性质和发展水平相近城市的同类规定结合云浮市城市发展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云浮市城市规划的编制和管理除了要符合国家和省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定。
14在本规定公布之前编制的各种规划,凡不符合本规定且有碍城市功能布局或严重影响城市景观环境的,应予停止实施,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协商,按本规定要求组织规划的修编。
15凡本规定未加明确的内容,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范及标准执行。
第二章城市建设用地
21、城市用地分类211、本市的城市用地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共分10大类、45中类、71小类,212、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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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云浮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
类别名称大类中类小类
类别名称
范围
表21
居住用地
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R11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R1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
R1R
所、幼儿园、小学、中学、文化体育、商业服务、医疗卫生、社区管理等用地
R13道路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及停车场等用地
R14绿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
R2
住宅为主的用地
R21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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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云浮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R2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文化体育、商业服务、医疗卫生、社区管理等用地
R23道路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及停车场等用地
R24绿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三类居住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
R31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