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这名男子的朋友,一穿白色上衣的男子冲过来帮着打申一方的三人,并持刀朝张胸部捅了一刀,张即惊呼此人有刀。持刀男子继续朝张刺去,张即退至人行道取出手机欲报警,见到李甲在身边,
f即让李报警。而此时对方穿红上衣的男子正在路边打王乙,持刀男子则追打申某某。王乙被打倒在停放于人行道上的一辆轿车边,穿白上衣的男子就用脚踢了王乙。持刀男子追上申某某后,在申背部划了几刀,申朝北逃脱。持刀男子转而朝倒在地上的王乙捅了几刀。张即冲上去朝穿红上衣的男子踢了一脚。持刀男子遂追了过来,张朝南逃离。此时,穿红上衣的男子还在踢倒在地上的王乙,持刀男子又用刀捅了王乙几下,之后对方两人停了下来。不料王乙又站了起来。穿红上衣的男子又踢了王乙几脚,持刀男子也朝王乙胸口捅了一刀,王乙就倒在了地上。之后即见对方两人逃走了。张即去百乐门酒吧叫人。不久民警赶到,将张等三人送到医院。双方互不相识,张等一方没有带刀,对方就穿白色上衣男子持刀。张某某对公安人员向其出示的两组不同男性正面免冠照片进行了辨认,辨认出照片中有对方参与斗殴的被告人于某、王甲,其中于某为斗殴中持刀的男子。3、被害人申某某于XX年5月7日陈述称,案发当日2时30分,其与同事张某某、王乙、李甲下班后乘出租车外出吃夜宵。申坐在副驾驶的位置。10分钟后,车停在万航渡路麦当劳餐厅附近一公交车站。申与司机结完账后开车门时,车门碰到了正在等候上车的一穿红色上衣的胖男子。申即向对方道歉,但对方朝申瞪了一眼后,朝申脸上打了一拳。申
f即质问对方。对方又开口骂申且又一拳打过来,双方即扭打起来。此时王乙、张某某过来帮申一同打了对方。不一会对方又来了一穿白色上衣的男子帮胖男子打申等人,并拔出刀朝张某某胸口戳了一刀。张捂着胸口逃到了人行道上。这样那个胖男子就打王乙,王乙退至人行道上一辆轿车边后被那个胖男子打倒在地。持刀男子就用刀朝申刺戳,申亦退至人行道上,其间背部被追赶的持刀男子用刀刺戳了好几刀,申遂朝北逃至避风塘门口,不久见警察来了。申等一方的人均未带刀,对方就一穿白色衣服的人持刀。申某某对公安人员向其出示的两组不同男性正面免冠照片进行了辨认,辨认出照片中有对方参与斗殴的被告人于某、王甲,其中于某为斗殴中持刀的男子。4、证人李甲的证言证实,XX年5月2日凌晨2时40分,其与同事下班一同乘出租车到本市万航渡路某号萨莉亚比萨店吃东西。车到后其与王乙、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