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开展时间较短,相应的专业培训和职业认证体系不够完善,理财业务的人员大多是从银行其他部门调过来的,虽经过专业培训,但技能仍以银行类业务为主,缺乏综合性技能,更多的是充当产品促销员的角色。同时,随着外资银行的大规模落户和发展,在理财等领域同我国银行进行人才争,导致人才短缺的问题更加严重。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急需要培养和选拔具有专业性的理财人员。(三)服务对象门槛过高,不符合大多数居民的需求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理财业务时定位于少数高端优质客户,很多理财产品一般是20万元人民币或5万美元以上的“门槛”,对于多数人来讲门槛过高。实际上,能够超过这个条件的人多数有自己的理财方法和盈利手段,不需要依靠银行。同时,理财产品的销售广告经常在滚动宣传多少钱以上起存等字样,给大多人留下了银行的理财门槛很高,不是普通人能够关注的感觉。因此,造成银行理财业务客源稀少。与富人相比,普通客户更需要个人理财,他们往往有明确的理财目标,但缺乏理财专业知识,更需要理财师帮助建立切实可行的理财计划。但如此高的门槛,使多数人望而生畏。(四)分业经营严重制约了理财业务的发展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我国的《商业银行法》规定金融
f机构只能分业经营,银行不能经营保险证券的业务。虽然分业经营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但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银行、证券、保险三个市场相互分裂,客户资金一般只能在各自的体系内循环,无法利用其他两个市场实现增值;同时,理财机构不能代替客户直接投资,个人理财业务最核心的部分无法实现。银行不能涉足保险、证券、基金等,无法对个人资产进行全权管理,其理财服务也只能停留在方案上。在实际操作中,目前商业银行也只是在代销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的产品,自己无法推出特色产品进行金融创新。因此,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仅停留在在咨询、建议或推介理财产品等低层面的操作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个人理财业务。(五)缺乏健全的金融市场及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个人理财业务的产品主要以金融产品为主。而金融产品主要包括股票、期货、债券、基金、保险以及外汇等,这些产品主要通过在金融市场上的投资运作实现其保值增值,实现客户的理财目标。而我国现代的金融市场建立的时间短,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少,尚未完全实施利率市场化,金融企业特别是商业银行在无法实现市场化利率的条件下,只能通过传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实施竞争。同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