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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相联系:英国、法国的立场采用“物主承担风险”的原则,即
把货物风险的转移与所有权的转移联系在一起,以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决定风险转移时间。
(二)风险的转移和所有权的转移相分离:有些国家则不把风险转移同所有权转移问题联系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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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起,而是以交货时间来决定风险转移的时间。
前提有约定
货物特定化约定优先
一般情况

涉及运输


不涉及运输
《公约》对货物风险转移的规定
交货时转移无指定时间时,交货第一承运人时转移有指定地点时,货交承运人时转移卖方营业地交货,则在买方收货时转移卖方营业地外交货,则在交货时间到时转移
在途货物
订立合同时转移(情况需要则在货交承运人时转移)
有违约违约不影响风险转移(违约方导致的风险除外);风险转移也不影响索赔的权利
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外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者除外。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第147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七章
1票据法:是调整票据的发生,转让及其行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狭义上的票据是指资金单据,即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3票据的法律特征:①票据是金钱证券;②是完全有价证券;③是设权证券;④是要式证券⑤是文义证券;⑥是无因证券;⑦是流通证券。4票据的基本特征:无因性、要式性和流通性。5票据关系:①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承兑人,出票人)请求付款的权利;②持票人及背书人对于前手的追索权。6非票据关系:①对于因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者,正当权利人的票据返还请求权;②因时效或手续欠缺而丧失票据上权利的持票人对于出票人或承兑人的利益偿还请求权;③付款人付款后请求持票人交还票据的权利。7.票据的基础关系:①原因关系;②资金关系;③票据预约关系。8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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